1-本陵园严格执行国家民本陵园严格执行国家民政部、市民政部门颁发的各项有关公墓管理政策法规和条列,为丧家提供优质服务。
3,丧家在规划园区内,按统一建造的墓位、墓型、等级可自由选择。
4,丧家书写碑文时,必须字迹清楚、端正,陵园按碑文排版刻字。如发生差错,陵园概不负责,如要求加字、改字陵园另行收费。
5,丧家领取安葬证书时,必须交清墓款,墓位管理费,绿化费和刻字费(管理费以20年为一周期)
6,丧家在墓区扫墓、落葬时,若有损坏其它墓位及附件一律照价赔偿。
7,在本陵园买的墓位,但必须从购墓之日起7天内交清墓款。
8,故园扫墓证丧家要妥善保存,凭扫墓证入场扫墓。
9,本陵园禁止自带附属设施进入园区,否则发生偷盗、损坏等,园区概不负责。
政部、市民政部门颁发的各项有关公墓管理政策法规和条列,为丧家提供优质服务。